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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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是會員大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和執行機構,每屆任期三年。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研究處理重要事宜。
本會設監事會,負責對商會《章程》、制度落實的檢查監督。
本會設日常工作實施機構:
·辦公室:負責商會工作的組織、計劃、協調和文化宣傳及日常事務處理等工作。
·會員部:負責企業情況摸底、聯系與發展企業入會、收集和保管會員單位資料等工作。
·維權部:負責法律咨詢、協助會員單位解決法律糾紛和內部矛盾糾紛的調解等工作。
·經濟部:負責經濟信息咨詢、經濟投資項目的合作開發、經濟策劃和中介服務等工作。
·財務部:負責商會財務的預決算、經費開支情況的登記、統計、通報和票據報銷的審核等工作。